淄博怎么做双软企业认证,高新企业认定,代理机构怎么收费?
淄博怎么做双软企业认证,高新企业认定,代理机构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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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怎么做双软企业认证,高新企业认定,代理机构怎么收费?

      办理高新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双软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多长时间能办下来,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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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注册权、评估、双软企业认定、高新企业认定、400电话等
       
      双软企业认定指南
      概念:“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的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规定,且这些政策在新税法颁布之后的效力在《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中得到了明确,因此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应当重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除深圳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 以从事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收入为主要收入;
      (三)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六)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七)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八)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二、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 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上报) 
      (一)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承诺书;
      (四)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着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 质 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的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税务局或社保局业务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八)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九)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1证书或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
      (十)重新认定企业提交《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电子版一份(包括认定申请书及附件表格电子版,所有附件材料的扫描件),须根据软件企业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胶装成册,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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