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双软认证办理的流程,软件产品认定的要求
济南双软认证办理的流程,软件产品认定的要求
产品价格:¥999(人民币)
  • 规格:济南双软认证
  • 发货地:本地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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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级别:试用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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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济南双软认证办理的流程,软件产品认定的要求 

      “双软认定”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软件产品认定 

      ( 1 ) 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 2 )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即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2)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 3 )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 4 )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 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认证条件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5)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 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8)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4 认证作用 
        1、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 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2、其二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2011年以后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4、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 所需要的资料 
        (一)《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纸质及电子档;(点击下载《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后打印、拷贝电子档); 
        (二)《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点击下载《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填写后打印,需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点击下载《软件企业认定承诺书》 ,需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五)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着作权或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点击下载《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格式,需加盖公章) 
        (六)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点击下载《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格式,需加盖公章) 
        (八)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可直接登录社保局网站打印五险合一台帐并加盖公章。如有特殊情况需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九)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实际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复印件(此项要求的报表及指标均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在相关报告中。递交材料时需查验报告原件。);推荐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部分机构) 
        (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点击下载《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格式,此项材料仅需填写该列表不需提供管理制度文件全文。); 
        (十一)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复印件,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复印件(有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是CMM/CMMI评估证书的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即可;无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是CMM/CMMI评估证书的需以“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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