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力士公司主要生产防坠器,速差自控器,安全带,自锁器,防砸背甲,高空救生缓降器,劳保五金配件
力士牌高空TS-3米防坠速差自控器 使用说明书
力士牌高空防坠“速差自控器”,是适合用于高空作业人员预防高处坠落的一种新颖安全保护用具。该产品设计先进,结构合理、造型美观、使用简单、下滑距离短、冲击力小、活动范围大、锁上稳定、安全系数高、耐高温、耐磨损、重量轻、体积小、携带方便。本公司从1986年开始专业生产力士牌TS系列高空防坠落“速差自控器”,本产品经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本产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颁发证书<详见说明书△>。
一、TS-3防坠速差自控器 适用范围
本产品广泛用于电力、油田、建筑、桥梁、集装箱码头、电讯、造船、化工制药等高处作业场所。
二、TS-3防坠速差自控器 结构与工作原理
该产品利用物体下坠的速度差进行自控。产品高挂低用,使用时只需要将锦纶吊绳跨过上方坚固钝边的结构物上,将安全钩扣住吊环,自控器悬挂在使用者上方,把安全绳上的铁钩挂入安全带上的半圆环内,即可使用,正常使用时,安全绳将随人体自由伸缩,不需要经常更换悬挂位置。在器内机构的作用下,安全绳一直处于半紧张状态,使使用者轻松自如,无牵无挂地工作。一旦人体失足坠落,安全绳的拉出速度加快,器内控制系统立即自动锁止,使安全绳下坠不超过0.2m,冲击力小于2942N,对人体几乎无伤害,负荷一旦解除又能恢复正常工作,工作完毕后安全绳将自动回收到器内,便于携带。
本产品壳体选用铝合金,质轻坚固不易老化,以航空钢丝绳为安全绳,强度高,耐磨损。本器具用材料均符合国标规定的材质要求和国家标准GB6095-85《安全带》标准。
三、TS-3防坠速差自控器 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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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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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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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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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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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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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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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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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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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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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使用长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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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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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
|
10
|
1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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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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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作 拉 力 N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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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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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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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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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紧临界速度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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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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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检验负荷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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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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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 击 力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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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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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滑 距 离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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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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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寿 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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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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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量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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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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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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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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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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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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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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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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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TS-3防坠速差自控器 速差自控器使用,维护需知
1、须高挂低用,使用时应挂在使用者上方坚固钝边的结构物上,且不得另加其它安全绳与本产品联合使用。
2、速差自控器在每次使用前检查器具即 安全绳是否有断股、是否有锈蚀;外观是否有异常(如:外壳出现裂纹等缺陷),如有均严禁使用。匀速拉出安全绳时发出“搭搭”锁止声,猛拉2-3次均能锁止表示锁止工作正常。
3、锦纶吊绳严禁装在锐边固定物体上以免割破锦纶吊绳影响强度。
4、速差自控器在雨天工作后须用干布擦干安全绳,以免锈蚀安全绳缩短使用寿命。
5、本器具主机部件不准改装和任意拆卸。
6、器具使用时安全绳切勿扭曲或打结;安全绳不能与其它绳索交叉缠绕在一起,也不能钩到别处,或者与锐物干涉。
7、速差自控器使用完后,安全绳必须缩回机体内,在特殊要求下公司可以配备尼龙牵引绳索。
8、严禁在传动机构旁使用,以免安全绳卷入传动机构内而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9、本器具在正常环境(指无腐蚀性环境)与合理使用下确保贰年使用期,若时间虽超过贰年,批量较多,使用次数少,报废可惜,则必须从批量中抽取1-2只质量较差器具按下述方法之一试验:
Ⅰ:将速差自控器悬挂在固定架上,将80kg沙袋或重物用绳索拉上悬挂高空,瞬时释放绳索沙袋或重物自由落体冲击。
Ⅱ:在拉力试验机上,速差自控器处于锁止状态,负荷升至6000N。
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试验后,再检查锁止性能和检查安全绳,是否有断股等庇病,如一切正常则该产品可继续使用2个月,此后每2个月,做一次上述试验,做过试验产品严禁使用。
10、速差自控器在恶劣环境下(如:粉 尘较多、酸碱浓度较高等)使用,虽然在使用时间内,但是用户必须每使用一个月,按9中Ⅰ和Ⅱ中两方法之一进行试验。若试验发现有异常情况,严禁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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