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本装置在火文发生时能自动探测、 自动启动完成灭火, 无电自启动装置、快接电引发装置(配手动开关强制启动)、启动反馈装置可供选装,多方式启动,多重保障,启动工作后及时反馈;搭载火央早期探测报警系统时,在保护区域火灾发生初期,实现火文早期预警,并及 时自启动灭火,采用固态氮双驱动输出、无压贮存,启动工作时,内部瞬间充压,阀门定压开启,多喷口管网式输送灭火剂技术,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长,可将灭火剂多方位快速均匀地喷向保护空间,在保护空间内瞬间形成淹没效果,对保护物实行全方位保护,能有效抑制保护空间内二次火灾的发生.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及维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工程中的电力设备设施、机房、档案室、储物仓库、油漆处理间、无人值守的重要设备间、电缆隧道、电缆沟、市政共同沟、船舶汽车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及其它适宜的工业、民用建筑中宜使用的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及维护管理。
本标准所指的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是指以惰性气体为驱动介质的灭火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以燃气作为驱动介质的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668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47-2004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A 578-2005 超细干粉灭火剂 GA 602 干粉灭火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细干粉灭火剂 super fine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 90%粒径小于或等于20μm的固体粉末灭火剂。 [GA 578-2005,定义3.2]
3.2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 ultra-fine powder automatic fire extinguisher
固定安装在防护区,能通过手动启动或自动探测启动、控制装置并能与报警控制系统联动,具有自检报警和释放反馈功能,由惰性气体作为驱动介质来驱动超细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的装置。主要分为微型装置、悬(壁)挂式装置和柜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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