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崇左集中控制型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液晶显示屏作为显示操作界面。系统设置、功能操作等完全中文菜单化。用户可在菜单上查看系统中任意一个设备的数据,可以很方便地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操作整个系统。
智能终端功能
1.频闪:通过火灾疏散标志灯的闪灭,在视觉上引起人们的注意。
2.灭灯:关闭通向火灾区域的疏散标志灯,点亮通向安全区域的疏散标志灯。
3.疏散导流灯:火灾情况下烟雾弥漫,设置地面的导流灯能使人员易于辨认逃生路线,给疏散人员便利和安全。
变向指示功能
智能终端应急标志灯具有变换指示方向功能,可以自动或人工随时调整指示方向。
光导流功能
可以在地面或墙壁上设置光导流灯,具有变换指示方向功能,可以自动或人工随时调整指示方向。
照度要求
3.2.1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通道照明区域的宽度应不小于通道宽度的1/2,
2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疏散区域内中心线的地面水平照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
5 避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3.2.2 应急照明灯具在60º到0º水平线视角内(图3.2.7中阴影部分)的表面亮度不应大于200cd,60º到90º垂线视角内(图3.2.7)不应大于表3.2.7的规定。
图3.2.2
表3.2.2 应急照明灯具的眩光限值
灯具安装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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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表面亮度限值(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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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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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区域和高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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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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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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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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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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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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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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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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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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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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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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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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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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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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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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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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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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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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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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