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承德集中电源型应急疏散照明系统采用液晶显示屏作为显示操作界面。系统设置、功能操作等完全中文菜单化。用户可在菜单上查看系统中任意一个设备的数据,可以很方便地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操作整个系统。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若无消防控制室应安装于经常有人值守的场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或侧墙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目测。
3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4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5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应单独穿管。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后,应将管口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